EN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读者互动 > 常见问题
  • Q
    损坏所借文献如何进行赔偿?
    A:
    1、读者批划、涂改、污损海珠区图书馆文献的,按每件赔付5元加工费。
    2、污损破坏文献内容完整的,按文献定价赔偿。
    3、涂改、污损、破坏文献加工标识物的,按每件赔付物料及加工费2元。

  • Q
    遗失(丢失)所借文献怎么办?
    A:
    读者若遗失本馆馆藏文献,请及时通知本馆,并按下列方式处理:
    1、读者自行购买正版全新的相同文献(包括ISBN号、题名、作者、出版社等信息)交回本馆,同时缴纳加工费5元。 
    2、无法以相同文献抵偿者,根据文献出版年份,按文献定价的2-5倍赔偿。 
    3、成套文献遗失其中若干册(件)者,若每册(件)有单价则按单册(件)价格的相应倍数赔偿;若无单价则按套内每册(件)平均单价的相应倍数赔偿。 
    4、读者缴纳赔偿款后又再寻回文献,已缴交款项不再退回。

  • Q
    图书有哪些续借方式?
    A:
    从2024年5月1日起,外借期限调整为21天,续借次数提升为3次,每次续期21天,共84天。续借有以下方式:
    1、登录海珠区图书馆网站在“图书续借”栏目办理续借。
    2、通过“海珠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服务”——“图书续借”办理。
    3、通过馆内自助借还机现场办理续借。

  • Q
    如何补办读者证?
    A:
    因遗失、失窃、退证或损坏原证,需再申领读者证的读者,请亲临图书馆服务台补办或重办读者证——    
    1、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读者请出示申办原证时登记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未满10周岁少年儿童补办或重办读者证,应由成年监护人陪同到馆办理。
    2、如有,请清还原证所借全部文献、所有未付逾期费及赔偿款,方得受理补办或重办读者证手续。     
    3、补办或重办读者证,应缴纳读者证工本费人民币10元。
  • Q
    如何挂失读者证?
    A:
    遗失读者证(借书证)应及时在微信公众号或到馆凭本人有效证件办理挂失手续,若因未及时挂失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挂失后凭本人有效证件补办读者证。
海图概况
海图简介
组织架构
服务网点
海图荣誉
馆务公开
数据统计
年度计划
年度报告
理事会
政策法规
服务指南
开馆时间
总分馆建设
书目查询
网上续借
规章制度
办证须知
海图动态
信息公告
海图简讯
媒体报道
主题活动
数字资源
共享工程
地方文献数据
在线展览
数据库
读者活动
活动预告
活动报名
活动回顾
图书推荐
新书推荐
主题推荐
读者互动
读者荐购
常见问题
读者赠书
问卷调查
参考咨询
志愿者驿站
志愿者活动介绍
志愿者招募
志愿服务守则
志愿者动态
志愿者风采
海图党支部
支部简介
通知公告
党建动态
学习园地

参考咨询

  • *
  • *
  • *